《應對新冠疫情影響進一步幫扶企業紓困解難若干措施》已經管委會主任辦公會研究通過,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管理委員會
2022年4月15日
應對新冠疫情影響進一步幫扶企業
紓困解難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快速兌現政策。全面落實國家、省、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的政策。對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已出臺的政策,允許企業將各項財政扶持政策申請兌現時間前移,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對發布的可提前兌現政策,采取簡化程序、容缺受理等方式,設立綠色通道,支持免申即享,加快政策兌現進度。(責任單位:各局、辦)
二、給予貸款貼息支持。對廈門自貿片區重點平臺內小微企業,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新發放(含展期)的貸款,按1%年化利率予以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6個月,單個企業貼息金額不超過10萬元。上述貸款的發放主體包括經金融監管部門認可的我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和典當行。(責任單位:財政金融局)
三、給予企業用電補貼。對廈門自貿片區進口酒、跨境電商、燕窩、國際水產品、集成電路等受疫情影響的重點平臺內企業,給予2022年1-3月實際支付電費的50%補貼。(責任單位:各局、辦)
四、支持物流企業疫情防控。提高集裝箱物流操作信息化自動化水平,減少手工辦理人員接觸的疫情風險。鼓勵堆場、船舶代理企業在廈門自貿片區推廣使用集裝箱鉛封自動售賣機,給予企業購買鉛封自動售賣機成本50%的補助,每家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規劃建設局)
五、推廣“不見面”審批。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承辦的省級行政許可等審批服務事項原則上以“不見面”網上辦理方式。(責任單位:綜合監管局)
六、本措施由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負責解釋。另有規定,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七、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